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9日10时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威海市青岛南路-92-3号-201。权证号:鲁(2022)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8215号,用途:车间,结构:钢混,总楼层:6层,所在楼层:2层,建筑面积:1415.08㎡。(房屋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额部分不退不补,不协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成交后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除税费外,其他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本案不予处理。有人居住的,腾房事宜按法律规定办理。有租赁,租期2024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未向本院提出异议。)
本院仅在本网站上发布标的物,其他商业中介平台上的数据均属于非法数据,本院对其他平台上的数据不做任何保证;且本院工作人员和司法拍卖辅助人员未开通任何社交媒体软件账号发布视频推广法拍房,本院唯一咨询办理业务联系方式为本公告内的联系电话。
竞买人需提前咨询是否满足贷款条件,如未咨询而导致不能贷款的,又无法按时缴清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贷款咨询电话:回经理15065120555/陈经理18963180606。
由于司法拍卖房产在成交前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由被执行人管理使用,自公告发布到拍卖结束,标的物现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房产情况。
被执行人或其他权利人对财产价值及拍卖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主张权利;逾期,均视为放弃。
本标的物的评估价格由网上随机摇号确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由该评估机构按照工作程序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价价格,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拒不配合,不能对室内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故本标的物不能安排现场查看,竞买人请自行到现场了解情况(标的物图片仅为询价评估时的状态展示);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质,不同于市场买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风险,所有竞买人应在出价前应详细了解网络司法拍卖的性质和严肃性,竞买人出价即推定全面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对标的物未知瑕疵情况的认可,成交后不得再以室内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评估价:5731000元,起拍价:4584800元,保证金:910032元,增价幅度:20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工作,拍卖程序咨询电话:0631-5325003(李)。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竞买人应当尽早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时间截止时会出现保证金支付成功但无法获得竞买资格的情况,出现类似情况解释权在淘宝网,相关争议以淘宝网的书面解释为准。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落户情况请咨询公安户籍部门,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标的物为预售状态的房产时(或因涉案标的物原所有人原因造成的当前无法办理产权证),需要买受人垫付应由原所有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待买受人将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买受人持垫付费用的单据以及相关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索,因办证时间无法确定的,我院无法在本次执行中保留上述税费,买受人竞买成功的,视为知晓此项内容并承担拒不垫付上述费用产生的一切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前5日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付到淘宝网上,竞买人自行将保证金汇入我院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由于支付宝或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现场刷卡付款或者确认款项到账后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的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详细请咨询法院:
1、收款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
收款账号:623263600010799962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咨询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1、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先联系0631-5325003(李)确认交款时间,付款后持收据和有效证件到环翠区法院执行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领取执行裁定书。
3、买受人持执行裁定书办理相应产权过户手续。(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在合理时间内办理过户,而标的物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造成的被其他机关查封的,买受人自行向有关机关提起异议,我院不负责协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631-5325003(李)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环翠区法院所有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29日10时至2024年12月30日10时止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院工作人员和本院司法拍卖辅助人员以及上述人员近亲属除外),部分标的物因国家法律法规限制买受人身份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推定所有竞买人知晓本公告中须知的内容,明知不符合条件又参加竞买的,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910032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收款账号:6232636000107999620】,并在缴纳余款后七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威海张村镇黄河街张村人民法庭)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推定为买受人悔拍,放弃保证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再参加本标的物的竞买。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合理期限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以及权力风险等后果。
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我院根据案件的执行情况,可能在拍卖开始前或者进行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环翠区法院所有
咨询电话:0631-5336712(赵法官)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授权委托书(样本)
因委托人张三(身份证号:XXXX)不便网上操作竞买,为参与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 (标的名称)的拍卖,现委托李四(身份证号:XXXX)作为委托人参与竞买的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代为使用上述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参与上述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交保证金,代理一切竞买手续;代理人在本次拍卖中对该账户的所有操作视为委托人的竞买行为。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